本报讯(记者毕继红通讯员姜堰夺)7月23日,非法攻击他人网站,篡改网页,造成被攻击网站无法正常使用的高某,被行政拘留10天。
7月13日,长春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接到某公司报案称,公司网站被入侵,网页被篡改,网站无法正常使用。接到报案后,侦查员发现攻击源在隆礼路胡同588号,并立即赶到现场,查到攻击源是一台笔记本电脑,于是将电脑使用者高某带回审查。
高某对非法攻击他人网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原来,高某是学电脑网页管理的,7月10日,他在上网浏览时,发现某公司网站有漏洞,便通过木马软件,对某公司网站进行攻击,进入该网站后,篡改了网页,并下载了该公司的一些相关资料,然后在篡改的网页上留言,提示该网站有漏洞,并提出要200元钱他帮助修复。现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。
(本文来源:新文化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