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查服务的积极意义毫无疑问。据报道,该服务可用于房东和房客之间、家教的双方、网上交易的双方、网上交友的多方相互进行身份信息查询,从而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可信度;另外,公民还能够查询到某个姓名在全国或者某省范围内的重名数,家长可以通过自助服务给宝宝起一个具有个性且重名度低的名字。
现在争论的焦点是:每次查询收取5元查询费,是否涉嫌利用公民信息牟利?公安部门作为纳税人供养的机构,为大家提供信息服务,原本就是分内工作,怎么能联合商业网站收费呢?更何况,简单搜索一下,竟然就收费5元之多,这成本又是如何估算的呢?据说,该系统存储了全国约13.07亿的人口身份信息,若只有2%的人对这种搜索有兴趣,那也将是2600多万元的查询费,不是一个小数字吧?更何况据说“群众热情很高”,很多查询不局限于“一次性消费”,这个数字可能更大。
根据相关部门的解释,维护这个庞大的数据库,有比较大的投入,日常的技术研究、硬件配置等都需要资金(这次“技术不完善而暂停”似乎证明了这一点)。如果不考虑他们服务的对象是纳税人的话,这样的辩解好像有些道理,但问题是:谁给他们定下的价格?经过公开的成本核算吗?有过价格听证吗?这种合作收费有过授权吗?对收费的支配情况又是靠什么来监督管理的?
毕竟,核查服务是依托于公安部的特殊身份获得信息源的,它是以政府信息服务的方式而存在的,身上背负着政府服务收费的正当性、合法性与合理性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我们真切期待“完善了技术”之后重新开张的身份查询网站,能彻底举起公共服务的招牌,取消5元查询费,到那时,大家将会毫不吝啬的献上尊重民意的热烈掌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