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5-30 12:02:19 来源:知讯网络 字体大小:TTT
[摘要]
新邮政法规定,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外,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。(4月25日《新京报》) 丢了
新邮政法规定,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外,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。(4月25日《新京报》)
丢了白丢,再一次沿袭它的历史轨迹。原来以为,在草案征求民众意见之后,对于公众反响强烈的“丢了白丢”会有一个华丽转身。没想到,结果还是一样。
平常邮件难道是免费的吗?这是网友的一个质疑。虽然,相比于原先的规定,多了两个前置条件: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。但这毕竟是很少见的。对于公众来说,徒具观赏性。
邮政部门对于“丢了白丢”如此维护,让人怀疑他们的工作质量如何保障?从实际情况来看,平常邮件被弄丢了,并不鲜见。某地曾经发生了“万封邮件被卖废品”事件;从英国牛津大学寄出的奖学金申请表,7月6日就到了西安市邮政局劳动路发投分公司,可直到8月5日,北大硕士王晨(化名)的家人才在邮箱中见到这封信。因为没有按要求在8月4日前寄回申请表,牛津大学以为王晨自愿放弃了奖学金。
消费者付费寄信,就与邮局形成了合同关系,邮局有义务将信件准确投递至收件人。按照《消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消费者有权要求邮政部门查询平信去向,邮政部门也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查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。但新邮政法再次保住了个别行业的“霸王条款”。
近日,网易宣布全力进军企业邮箱市场。网易CEO丁磊拍着胸脯承诺,如果企业邮箱因为网易的原因而丢失邮件,每封赔付1000元。
什么时候,我们的邮政部门也能来个类似的拍胸脯承诺?“丢了白丢”何时才能终结?